6月15日,克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群众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送达的案号为“(2022)粤03行初34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群众法院受理案件告诉书》。公司诉讼恳求判令除掉厚交所作出的《对于分歧意德奥股分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确定》;判令厚交所休止对于公司股票停止上市自律监管确定的过程。
同日通告,克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等群众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送达的案号为“(2022)粤平易近终1734号”《广东省高等群众法院受理案件告诉书》及其《传票》。据悉,2022年1月30日,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群众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作出的(2020)粤01平易近初2011号《平易近事讯断书》,正在上诉期内,公司因没有服广州中院作出的一审平易近事讯断,于2022年2月向广东高院提出上诉。今朝,广东高院已受理公司上诉并送达了休庭审理的传票。上诉恳求:除掉广州中院(2020)粤01平易近初2011号平易近事讯断书第四项,即“被告德奥通用航空股分有限公司正在15.86亿元范围内对于被告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没有能了偿上述第一项债务的二分之一全体负担抵偿负担”,照章改判公司无需对于负担负担,或将本案发回重审;判令本案全数诉讼用度由广州农商银行负担。
(文章起因:界面消息)